供应链 › 库存管理流程图

到货登记

记录供应商或退货来源物料已经到达现场,但尚未完成检验和正式入库的实物状态。

更新于 2026年9月17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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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口: 供应链 → 库存管理 → 到货登记

主要责任角色: 仓管、收货员、采购员

用途: 记录供应商或退货来源物料已经到达现场,但尚未完成检验和正式入库的实物状态。

1.1 增删改查及状态操作

功能操作办法
新增点击“新建/登记”,选择到货类型、日期、供应商和采购订单;添加到货物料、仓库/库位和外部SN。
查询按到货单号、供应商、采购订单、状态、日期等筛选并导出。
修改仅草稿状态可编辑;可调整到货数量、仓库/库位、物流、联系人及SN信息。
删除仅删除草稿且无待检、检验和入库后续的错误到货单。
业务动作保存草稿、提交待检、确认到货、查看关联待检/检验/入库单。

1.2 标准操作步骤

  1. 点击新建到货登记,选择到货类型和到货日期。
  2. 关联供应商与采购订单;特殊来源按页面要求选择客户、退货单等。
  3. 系统加载剩余可到货物料,填写本次到货数量。
  4. 为每行选择仓库,按仓库配置选择库位;可批量应用到选中或全部物料。
  5. 追溯物料录入外部SN;浮动辅助单位按弹窗逐件填写主单位实测数量。
  6. 保存草稿复核,再提交待检。

1.3 业务流转与前后交互

前置条件:已配置检验规则,手册指导入口【库存管理 - 检验规则】

业务流转: 采购订单/退货来源 → 到货登记草稿 → 提交待检 → 待检验库存 → 检验单 → 入库。

交互对象前后逻辑
采购订单限定剩余可到货数量和供应商。
仓库管理提供仓库和末级库位。
待检验库存提交待检后形成待检任务。
批次/SN到货阶段可采集外部SN,后续检验和入库继续引用。[前提:物料中开启追溯功能]

1.4 控制规则与完成标准

  • 换算后的主单位数量不能超过订单剩余可到货数量。
  • 草稿以外状态不可编辑时应通过后续业务处理,不应改数据库或重复建单。
  • 到货不等于可用库存;未入库前不要用于正常出库。
  • 完成标准:来源、供应商、数量、仓库/库位、物流和追溯信息准确。